2007年南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527.28万人,参保率达95.88%,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政府为缓解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手段,南通市于2005年全面实施这一惠民措施。按照“政府资助、集体扶持、个人缴纳”的原则,2007年,市(县)财政补偿逾2亿,参保者受益面达60%。平均实际补偿率从上年的25%升至29.5%,有14.58万人次享受到了住院补偿,其中万元以上补偿人次达2984人。此外,全市各县(市)区投资840多万元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方便群众结报,6个县(市)和市开发区实现了网络即时结报。
作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2008年南通全市新农合参合率将稳定在95%以上,县(市)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0元,市区三区人均筹资标准力争达到120元以上。同时坚持大病统筹、以住院补偿为主、适当兼顾门诊报销的原则,尽可能扩大受益面。各地住院补偿封顶线将提高到6万元以上,基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参保农民医疗费用平均补偿比全面达到35%以上,当年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并改革新农合费用结算方式,探索单病种付费试点,建立医药费用信息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