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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通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意见》,明确要求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普遍建成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去年以来,南通市各级党委、政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探索建立了一批集发展经济、服务群众、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创设了执政为民的新平台,增强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了党的执政基础,推动了实现全面小康、推进全面腾飞的进程。
此次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意见》要求各地在推进公共服务中心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合理规划,按照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原则,高起点规划,分步骤实施;要妥善解决建设经费,坚持量力而行,不增加农民负担,不形成新的村级债务;要切实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办公区域最小化、服务区域最大化”原则划分功能区,突出公共服务功能,坚持无偿、低偿服务,不得以服务为名搞各种形式的搭车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