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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努力促进社区群众性自治体系的形成,增强了基层社区的活力。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组织民主选举办法。2001年,崇川区和平桥街道百花苑社区成功组织了“街聘民选”试点,2002年、2005年各县(市、区)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别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和第二届社区居委会,其中第二届居委会选举中,全市7%的社区实行了直接选举。二是按照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广大社区切实履行职能,广泛开展了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就业和社区保障等为民服务,较好的缓解了居民看病就医、文化娱乐、治安、就业等问题,在全市组织省运会、“五城同创”等重大活动中发挥了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地开展了以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市社区建设和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截止目前,全市3个街道、5个社区分别被江苏省民政厅评为全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社区,7个社区入选全省“百佳和谐社我”;2个社区入选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崇川区被中残联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南通市率先统筹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做法及启东市农村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被省民政厅在全省推广,并引起国家民政部的重视。 |